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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廉洁文化资料的公告

2024-04-01 08:20:37

 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,深入挖掘利用芜湖廉洁文化资源,讲好芜湖廉洁文化故事,着力打造芜湖廉洁文化品牌,由市纪委监委牵头,成立编撰委员会,正在组织编撰《芜湖廉洁史迹》。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廉洁文化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征集时间

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。

  二、征集范围

  新中国成立之前,与芜湖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教育意义的廉洁人物、事迹、史料等;

  1.人物:清廉勤政、克己奉公、廉洁持家、尚俭戒奢的芜湖籍人士和在芜湖从政、从业、生活过的非芜湖籍人士;

  2.事迹:发生在芜湖或者与芜湖有关,充分展现廉洁品质的事迹、典故;

  3.史料:蕴涵芜湖廉洁文化的文献资料、老旧物件、遗址遗迹等。

  三、征集内容

  1.文献资料:包括但不限于历代文献记载、笔记信函、书法字画、书籍报刊、老照片等,以及相关文字材料;

  2.遗存实物:包括牌匾、碑刻(拓片)、印章、徽章、纪念品、老旧物件等,以及相关文字材料;

  3.文艺作品:芜湖市域范围内有关廉洁的楹联、诗歌、戏曲、民间谚语及其他文艺作品,以及相关文字材料;

  4.民间记录:芜湖市域范围内记载家庭或家族关于律己修身、勤俭持家的家规家训、宗谱、家书等,以及相关文字材料;

  5.其它:其它可以展示芜湖廉洁文化方面的物件或资料,以及相关文字材料。

  四、征集要求

  1.提供的资料必须严肃、准确,真实、可靠,力戒传闻戏说,有正向引领作用,有保存、研究、传承价值;

  2.提供的资料必须所有权无争议,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,可向社会开放利用。对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,提供人可提出限制利用意见。

  五、其他

  1.确有历史价值的资料和物件,经审核确认后原件由市档案馆或市博物馆收藏保存;确有价值但所有者不愿提供原件的实物资料,在征得其同意后,留存复制件,原件归还;

  2.提供的资料和物件原件,请按所在行政区域直接送达或寄送各县市区纪委监委,并注明提供者姓名、联系地址和方式,以及对提供资料的文字表述说明纸质材料;

  3.文字、图片、影像等电子文件资料,请按所在行政区域直接发送至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联系人邮箱,电子邮件中请注明提供者姓名、联系地址和方式,以及对提供资料的文字表述说明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芜湖市廉洁文化资料征集”字样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无为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:张哲 联系电话:18855371009 邮箱:wwjwxjs@126.com

  南陵县纪委监委 联系人:邓玉珍 联系电话:19955391138邮箱:nlfxfk@163.com

  镜湖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:徐梦凡 联系电话:19965533286邮箱:jhxj3122567@126.com

  鸠江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:丁银月 联系电话:18755395775邮箱:jjqjjxx@163.com

  弋江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:卢锦 联系电话:18355388357邮箱:1058766551@qq.com

  湾沚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:郝韶宇 联系电话:18326762121邮箱:546586678@qq.com

  繁昌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:祝玲 联系电话:15955311355邮箱:912981847@qq.com

  《芜湖廉洁史迹》的编撰离不开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,您的每一份捐赠,我们将永久珍存,您的每一条征集线索或宝贵建议,我们会倍加珍惜。《芜湖廉洁史迹》的编撰热情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!

  《芜湖廉洁史迹》编撰委员会

  2024年3月29日


稿件来源: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

编辑: 叶宇虹